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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监护权继母起诉生母 法院:尊重孩子意愿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3-06-02 09:20:44点击:157

为争监护权继母起诉生母 法院:尊重孩子意愿

5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一起继母与生母争夺孩子监护权的典型案例。

小王今年15岁,其亲生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小王由父亲王某抚养,后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张某成为小王的继母,张某与王某未生育共同子女。2018年,王某去世,张某与小王的生母沈某因小王的监护权问题产生争议,后张某将沈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该案时,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从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小王生母与继母的身体状况、经济能力、家庭结构及生活环境进行了充分调查,了解到生母沈某已再婚并又孕育子女,继母张某未再婚、无其他子女;二是通过走访学校了解到小王一直由继母接送上学,在与继母共同生活期间,小王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三是与小王谈心谈话,认真倾听小王的内心意愿,了解到小王自有记忆起便与继母共同生活,其一直将继母当成生母来对待,想与继母继续生活在一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为继母,但从监护能力、未成年人情感需求、生活环境和家庭结构关系方面考虑,其更适宜担任小王的监护人,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小王由原告张某承担监护义务。双方均未上诉。(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逯璐)

来源: 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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