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某App上分享某月子会所的差评体验,广西柳州的周女士被月子会所告上法庭,索赔13.8万元。
2023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周女士不构成名誉侵权,但要求周女士删除针对该月子会所的差评分享,并承担案件审理费。周女士认为,既然不侵权,就不能删帖承担审理费,随即上诉。
近日,经法院终审判决周女士不构成侵权,不需承担删帖并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月子会所要求删的依据不充足,法院不予支持。此外一二审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该月子会所承担。
周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目前她已向社交平台申请,恢复之前针对发布该月子会所评论被删除的帖子。
女子社交平台分享月子中心闹心遭遇,
没想到惹上官司
“2020年11月,我在这家月子会所坐月子,服务期限为28天。期间因为服务不满意更换过育婴师,之后到期回家大概两周的时间,孩子出现了抽搐、呕吐、支气管肺炎等症状,送医救治。”周女士说,“最后确诊是缺少维生素D,属于佝偻病活动期。”结合在月子会所期间的种种不满意,周女士怀疑是月子中心照顾不周造成。在她心中,已将这家月子会所拉入了“黑名单”。
2022年,周女士计划备孕二胎,她在网上寻找其他月子会所,但留言评论几乎都是零差评,这让她觉得像是“水军”,不够真实。她自己还实地考察了多家,但也不太满意。无奈之下,她在某App发布了名为“进来聊聊你住过柳州最不满意的月子中心”的话题,希望有本地网友分享亲身经历,帮她“排雷”。
在300余条评论中,网友们吐槽着自己坐月子的经历,涉及柳州市多家月子中心,其中有网友提到了周女士一胎时住过的这家月子会所。由于周女士自己也有着不愉快的经历,她便将自己当时的情况也进行了分析。而就是这一情况,让周女士惹上了官司。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该月子会所。相关负责人称,当初给周女士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问题。周女士在网上针对会所的发言存在不实,给商家造成了名誉伤害。该月子中心认为,周女士刻意引导用户作出不利于月子中心的评论,导致多名用户在看到帖子后,不敢来该月子中心坐月子。由于这些违背事实的污蔑与诋毁,给其造成了商业上可信赖利益的巨大损失,要求其删除话题,并赔偿财产损失10万元、支付其为维权产生的费用3.8万元以及全部诉讼费。
法院一审判决女子不构成侵权,
但要求删帖
2023年5月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周女士在某APPpp上发布的话题,对原告的服务作出了评价,该评价内容中虽涉及大量对原告服务或产品不满意的部分,但对商家的服务和产品感受因人而异,存在主观差异,周女士作为消费者,发布上述点评内容的行为并未直接对原告名誉造成损害,不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名誉侵权项下的赔偿损失的诉请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对于商家要求周女士删除该话题内容,法院认为,很多并未在原告处消费的网友在该话题下评论、回复,但内容并未点评商家服务与产品,留言中不乏用词偏激及贬损内容,容易引起其他消费者盲目跟从造成误会。基于上述情况,法院认为被告周女士应删除上述话题内容。
一审判决,删除“进来聊聊你住过柳州最不满意的月子中心”的话题,驳回商家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周女士承担,保全费由商家承担。
周女士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不公,已经提出上诉。“法院认定,我在网上的言论不构成名誉损害,那就不应该判删除言论,更不应该由我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周女士说。
法院二审判决删帖理由不充分,
商家应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近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本案月子会所认为周女士在某APP发布笔记并对该公司的服务作出不实的评价,其中有部分为捏造和诽谤的事实,并故意诱导其他消费者对该公司作出不好的评价,导致其商誉降低,构成网络侵权。
二审法院认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根据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等毁损名誉的行为,侵害名誉的行为是否有指向被害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等进行综合评判。虽然涉案笔记中,周女士对于月子会所的服务确有不满的评论和表述,但是考虑到周女士作为消费者对经营者的服务和产品质量有监督批评的权利,月子会所作为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批评和评论应理性看待并予以合理的容忍。即便周女士对其自身感受而作出的陈述具有较强的主观色彩,但不同个体由于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差异,对于服务或产品的感受是存在差别的,结合笔记全文其并没有侮辱、诽谤以达到贬损月子会所名誉的主观恶意。
法院认为如果月子会所认为消费者的表述中有夸大和误解的言词,应当及时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好解释以消除误解,并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对于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和不满的环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升企业的口碑和声誉。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周女士的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月子会所全部诉讼请求。此外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5元,保全费12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该月子会所承担。
当事人称已向删帖社交平台申请,
希望恢复被删“差评”内容
9月6日,周女士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采访时说,“由于一审判决要求我删除在某社交平台上针对该月子会所的评论以及相关话题。在一审判决出来后,该平台已将上述内容全部隐去。平台称如果终审判决不用删帖,可重新恢复显示。”
周女士说,“前几天终审判决下来后,我就将判决书上传至该社交平台,申请恢复之前在该平台发布的‘进来聊聊你住过柳州最不满意的月子中心’相关话题,以及针对该商家的所有评论。 ”
周女士说:“商家面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或者差评,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所有商家面对差评的时候,都给消费者严重警告,只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敬而远之。不如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上,想办法如何把差评扭转成消费者心中的好评,而不是一出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5月13日,华商报曾对此事进行报道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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