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伟和阿美离婚了,
两人好不容易在执行阶段
协商好了探望时间,
没想到阿美去学校探望孩子时,
却受到阻拦。
这该怎么办呢?
离婚父母难解探望之结
阿伟和阿美在2015年结婚,2016年生育了儿子小凯。2021年,两人因离婚起诉至珠海香洲法院,经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协商一致由阿伟抚养小凯,阿美每星期可探望一次。
判决生效后,阿伟拒绝履行协助义务,阻扰阿美探望小凯。2022年11月,阿美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双方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原来,阿伟和阿美离婚后,小凯跟随阿伟和爷爷奶奶生活。小凯上小学后就入读了一家全寄宿学校,但阿美却对这一情况毫不知情。阿美对此心生不满,还在探望小凯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上与阿伟产生了分歧。
找到双方矛盾根源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人格完善离不开父母任何一方的陪伴,即使父母离婚,爱孩子的心也是不变的。”执行法官循循善诱,劝导阿伟积极协助阿美行使探望权,也叮嘱阿美行使探望权时不能影响孩子正常生活。执行法官多番劝导过后,阿伟和阿美终于就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上学期间,阿美每周六上午接走小凯,当晚送回;寒暑假期间,阿美每周六下午接走小凯,隔天下午送回。执行法官郑重告知,双方需按协议自觉履行,若有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妨碍执行,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到校探望未料再起风波
原以为阿伟和阿美自此便可以成为“合作父母”,共同守护孩子成长,可达成协议后的几日,执行法官又收到了阿美递交的申请书,内容为请求法院要求小凯所在学校配合阿美探望。
阿美表示,她去了小凯学校,想给孩子送点食物和生活用品,顺便了解小凯的学习生活情况。没想到班主任却告知阿美,阿伟要求校方不得让阿美探望小凯,也不同意转交物品和告知小凯在校的具体信息。
了解到这一新情况后,执行法官马上与阿伟沟通,“父母都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有权了解子女的学习和成长状况。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情况下,阿美可以向学校了解小凯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你不能无故为阿美陪伴子女设置障碍。”执行法官严肃地给予阿伟惩戒性提醒,并向他送达了预处罚通知。
阿伟终于意识到母亲行使探望权的重要性,诚恳表示今后一定会对阿美探望小凯以及了解小凯的学习生活情况予以协助。
多重“保险”共护儿童成长
为了确保探望事宜今后能持续顺畅开展,执行法官再三思考,决定还是要再多上几重“保险”。执行法官主动与市妇联和学校联系沟通,告知了小凯的相关情况。经过协商,学校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与小凯父母对接,协助阿美在上学期间正常探望小凯;市妇联表示将持续跟进小凯的探望事宜,并对双方监护人的生活情况和小凯的在校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法官,我终于加入了儿子的家长沟通微信群!”组织各方沟通协调的几天后,执行法官收到了来自阿美的反馈。阿美在群内能及时了解小凯班级的日常动态,执行法官还组建了学校领导、班主任、法官和阿美的微信群,方便阿美探望、接送和转交日常生活用品等事宜的沟通联系。
小凯的探望事宜日渐走上正轨,从校方也传来了可喜的消息,学校校长告诉执行法官,小凯变得阳光开朗,成绩也有了很大进步,其中两门学科测试还获得了全班第一名。小凯平时跟老师聊天时,也常常提起妈妈,脸上浮现幸福的笑容。
法官后语
司法实践中,探望权执行关乎申请执行人的情感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执行内容不仅指探望行为本身,也包括父母对子女生活学习情况的了解和参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负有协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应该为另一方探望提供便利。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孩子成长营造安全感——虽然父母离异,但父母之爱不会减损,依然可以陪伴身边。
基于这些特点,对探望权的执行工作,除了依靠法律,还需要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用心用情化解双方积怨,促使双方协商达成切实可行的探望方案。香洲法院成立专门的家事执行团队,并于2023年3月联合珠海市妇联设立“抚养探望案件协助执行中心”,辅助执行法官开展涉及子女探望、抚养费支付、子女交接等事项的执行工作,发挥缓和矛盾、减少伤害、促成和解等作用,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来源:香洲法院


客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