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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打赏主播,没钱支付执行款?法院判了!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4-02-27 13:29:19点击:317

有钱打赏主播,没钱支付执行款?法院判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善法

“大哥赠送了很多小火箭,感谢感谢……”胡某逐渐在一声声“大哥”中迷失自我,陆续通过网络平台向某公司转账共计21万余元。有钱打赏主播的胡某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2020年1月6日,吕某因合同纠纷将胡某诉至法院,后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胡某支付吕某2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需另支付违约金4万元。然胡某未按约履行,故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胡某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胡某虽多次答应付款却始终分文未付,胡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决定罚款。

后经查,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胡某控制的微信账户转账收入共计162万余元。同期,其在某网络平台向某主播公司转账21万余元。胡某未按规定对财产进行申报,未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另查明,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其已向申请执行人吕某支付5万元,并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另行支付6.5万元,与吕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获书面谅解。故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必须履行,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试图规避,或者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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