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获赔10万元!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早在外生子,她怒告前夫不忠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4-03-15 09:15:06点击:330

获赔10万元!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早在外生子,她怒告前夫不忠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后,女方竟然无意中发现,对方早在离婚前就与她人生子!这种情况下,还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女方一怒之下将前夫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记者今日了解到,本案经法院审理后,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诉求。

离婚后才发现男方早在外与他人生子

郝美(化名)与甄俊(化名)于2014年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郝美发现,丈夫甄俊与贾靓(化名)存在婚外恋。之后,两人于2019年7月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登记离婚。

《离婚协议书》约定,基于对女方的伤害和愧疚,男方给予女方一定金额的补偿。

然而,在离婚一年多后,郝美竟然意外发现,早在婚姻存续期间,甄俊就与贾靓同居并育有一女甄俏(化名),且甄俊在两人离婚后,迅速与贾靓组建了家庭。

郝美认为,由于甄俊的种种过错,给自己带来了巨大打击,严重损害自身感情和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甄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本案庭审中,甄俊承认,他是在与郝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始和贾靓交往,但就郝美关于甄俏是甄俊亲生女儿的主张,甄俊未予否认,亦未按法庭要求对甄俏与其本人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作出说明。综合甄俏的出生医学证明、入户申报表等证据中记载的父亲、母亲信息,以及甄俊在诉讼中的表现,法院依法采信郝美主张。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甄俊与案外人贾靓存在婚外恋,并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贾靓育有一非婚生女。甄俊与郝美之间的离婚协议赔偿,基于郝美离婚前仅知晓甄俊与贾靓存在婚外恋行为,不代表郝美对甄俊有非婚生女一事,全然接受并放弃该事项的赔偿请求。

在甄俊与郝美离婚前,隐瞒了非婚生女的情况,直至郝美提起本案诉讼,仍拒绝坦诚面对,且与郝美离婚后,迅速与案外人贾靓登记结婚,导致郝美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甄俊存在明显过错。郝美作为无过错方,诉请甄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甄俊向郝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经办法官提醒,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

本案中,甄俊明显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属于过错方。郝美在离婚后才知晓甄俊存在重大过错,依然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人身、财产权益的全面保护。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的存续不仅是情感的表达,更是责任的传递。夫妻任何一方遇到配偶存在重大过错的,都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知多D:离婚哪些情况下可请求损害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20515846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621836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