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在车里睡觉,也能算醉驾吗
喝醉酒在车里睡觉,这也能算醉驾?
我喝醉酒在车里睡觉,这也能算醉驾?”河北石家庄,民警巡逻时,发现男子段某在车里熟睡,满身酒气,鉴定为醉酒,认定他属于醉驾,决定吊销他的驾照。段某将警方告上法院。
(案例来源: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
段某说,他是把车开到小区停车场以后,把酒倒进矿泉水瓶以后,在车里喝醉的,之后因为天气冷,就把车发动了,然后睡着了,没有开车,所以自己不构成醉驾,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警方认为段某醉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理由是:
1、执法视频显示,当时车灯开着,双闪灯亮着,还大声放着音乐,符合开车后停车睡着的情形;
2、交警询问他时,他说过是在一个饭店喝过酒。
3、警方的查获证明可以证明问他喝酒没,他说自己在附近喝的酒,想着路段比较近,心存侥幸就开车到了这里。
4、段某提供的车内白酒照片和矿泉水照片,显示白酒瓶里的白酒基本是满的,矿泉水瓶里的白酒还有近三分之一,而白酒瓶和矿泉水瓶的容量都是500毫升,他说在车里喝这些酒还喝醉了不符合常理。
5、段某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还正在办理。
6、段某喝醉后,启动机动车就算没有行驶,也已经对公共安全产生了潜在危险,应当对他做出处罚。
法院查明:当天凌晨0时许,井陉县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汽车音响声音太大,严重扰民,就上前查看,发现车门反锁,段某在车里熟睡。
民警将他叫醒,发现他满身酒气,可能涉嫌酒驾,就通知交警处理。
交警赶到现场以后,以涉嫌醉驾将他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段某虽然对这个结果签字确认,但表示有异议。
随后,段某的血检结果为,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
之后,交警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段某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处罚决定。
段某把市公安局告上了法院。
看完这个案件的经过,段某的行为确实让人觉得十分可疑,他说自己在车里喝酒喝醉了,警方从两个瓶子酒的数量提出质疑,也让人感觉十分有道理。
但是问题在于,这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也就是属于民告官的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这个案件,应当由警方证明自己的处罚决定是对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段某来证明自己没有醉驾。
所以,段某的说法再可疑,如果警方的证据证明不了段某属于醉驾,也不能做出吊销他驾照的处罚。
而醉驾的全称是“醉酒驾驶”,也就是说要构成醉驾,除了醉酒以外,还需要有驾驶行为。如果只是醉酒,没有驾驶,就不属于醉驾。
在这个案件里,警方执法时,段某的车是停在小区停车场的,当时他只是在车里醉酒熟睡,并没有开车。
警方认定段某有醉酒驾驶行为的证据,只有他被叫醒以后,含糊不清的模糊字眼。而且在之后警方的现场笔录中,段某签字时都表示了异议。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认定段某醉驾的证据确实存在欠缺。
所以,警方吊销他驾照的处罚是不恰当的。
最终,法院认为,通过警方提交的证据,虽可证明原告存在醉酒行为,但无证据支持其醉酒后驾驶了机动车的行为,警方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警方的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
警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也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家子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开车害人害己。不管段某这次是不是醉驾,建议以后喝酒了就赶紧回家,千万不要上车。这次不是醉驾,下次喝多了坐车上,谁能保证不会脑子一糊涂,把车开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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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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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家子说法 关注我,从案件里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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