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中介公司帮忙设计虚假执行异议,被法院顶格罚款一百万!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4-04-09 09:09:33点击:235

中介公司帮忙设计虚假执行异议,被法院顶格罚款一百万!

“法官,一百万元的罚款我们主动交了。而且,回去一定召开全员大会,立即整改,绝不再犯!”近日,海淀法院执行法局向一家中介公司开出顶格“罚单”,原因是其帮助被执行人及案外人设计提出虚假执行异议。

这事还要从执行法官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说起。在一起借款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查封了其名下房屋,并启动了司法拍卖程序。在拍卖涉案房屋正式竞价的前十天,法官接到了案外人王女士的电话。

“我是这套房子的买主,早就买了。你们不能卖我的房子,我要提案外人异议!”王女士情绪激动地表达诉求。法官要求对方提供证据,但王女士提交的转账记录每次只有一两万元的转账金额,而且备注的内容也不是定金或首付款,这严重不符合房屋买卖的交易习惯和生活常识。

法官严肃地提醒王女士,如果仍然提起执行异议,涉嫌虚假诉讼罪,将受到法律严惩,但王女士坚称自己是买受人,材料都是真实的。由于申请执行人购买了继续执行责任险,拍卖房屋的程序并未因为王女士提起的执行异议而中止。

但是,在房屋竞价当天,法官又收到案外人郑先生的执行异议材料。郑先生称被执行人早就把这套房子赠与给他了,要提起执行异议,要求拍卖房屋的程序立即停下来。

考虑到两位案外人提起异议的理由相互矛盾,更与房屋现场的调查情况不符,法官判定被执行人与两位案外人恶意串通,涉嫌虚假诉讼,妨碍执行。

随后,法官约谈被执行人、案外人王女士和郑先生。通过调查,法官发现这两起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案件均由北京某中介公司提供具体方案,由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王女士、郑先生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赠与合同等材料,并通过案外人王女士、郑先生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达到中止房屋拍卖程序,妨碍执行的目的。

面对证据,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王女士、郑先生对虚假诉讼的事实供认不讳,但称自己不懂法,全部方案都是由这家中介公司提供的,也都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的。

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处以十万元的顶格罚款,并分别对案外人王女士、郑先生罚款五万元、三万元。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王女士、郑先生当场缴纳了罚款。

随后,执行法官对参与虚假诉讼的中介公司现场调查,但在场的工作人员声称此单业务并非自己经办的,对本案的情况不知情,要等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回来。法官立即督促在场的公司领导尽快联系具体经办人员,限期回公司接受法院调查。

然而,经办人员拒不认可参与虚假诉讼的情况,且拒不在谈话笔录、送达回证上签字,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一百万元,将罚款决定书、冻结裁定、传票等法律文书张贴公司正门,留置送达。如果拒不缴纳罚款,法院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参与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

4月1日上午,该公司的两位高管来到执行局,称公司已认可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会立即进行整改,承诺绝不再犯。该公司现场向法院递交书面的悔过书,以及缴纳一百万元罚款的转账凭证。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20515846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621836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