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骗子、重金求子……男子发视频诽谤前女友,法院判了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4-05-24 14:56:06点击:207

骗子、重金求子……男子发视频诽谤前女友,法院判了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黄敏 记者 王菲)盐城东台一男子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并泄露前女友个人隐私信息,被诉至东台市人民法院。近日,东台法院审结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小娟与小刚原系恋人关系,两人交往半年后分手。分手后,小刚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几段视频,视频里清晰出现小娟的生活照、身份证、汽车及车牌号、手机号码,并配文小娟系骗子、重金求子等文字。

视频一经发布,受到不少点赞、收藏、评论,同时小娟受到不少陌生来电骚扰。经过调查,小娟发现隐私泄露来自小刚账号发布的视频,小娟要求小刚立即删除,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小娟诉至东台法院要求处理。

庭审时,涉案短视频已被删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短视频平台系公开性的网络平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本案中,被告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涉及原告本人的身份证、照片、车牌号、电话的多段视频,泄露了原告的个人隐私,同时视频里散布有辱原告人格的信息,已经被较多的人刷到、点赞、评论,并有一些陌生人加原告微信,并给小娟拨打电话骚扰,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导致原告在一定范围内社会评价有所降低,已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故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虽然涉案短视频已被删除,但被告应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故原告要求被告在短视频平台上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向原告发布致歉声明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侵权行为的内容及造成的影响、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法院酌情支持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该案已生效。

法官点评:名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利。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大家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世界早已不再是简单的虚拟空间,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网络安全问题和个人隐私保护变得愈发重要。每位公民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更应谨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规。若逞一时之快在网络平台发布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论,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20515846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621836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