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7日晚上,她领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噩梦终于结束了。
女子婚后两年不堪家暴起诉离婚提8项诉求,丈夫被法警押着到庭参加审理
这名女子姓谢,今年30岁,原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老家在四川巴中市平昌县。
她介绍说,先前她在河北石家庄等地开网站经营服装生意,经常在网上做直播,并与男粉丝贺某相识,2020年国庆节期间,她到成都游玩时见到了贺某,“得知他是我老家平昌县人,比我大5岁,住在成都市武侯区,在当地开有两家公司。”“交往中,贺某对我展开疯狂追求,还送我99朵玫瑰花,当时我很感动。”
恋爱的日子总体是甜蜜的、幸福的,谢女士心动之后,决定嫁给他。
2021年5月20日,两人回到巴中市平昌县老家民政局登记结婚,次年3月,女儿出生。
然而,好景不长。
先前曾离过婚的贺某,这次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开始家暴妻子。
谢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回忆称,当初自己查出怀孕才几天,丈夫就因琐事对她动手,她报警后,附近晋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没想到随后的一天凌晨她又被打,遂再次报警。
在谢女士的记忆中,女儿出生6个月的一天,两人吵架时她被丈夫砍伤头部缝了好几针。
多次遭家暴后,谢女士开始在外租房居住。
她痛苦地说,后来有一天丈夫在一家砂锅店里遇到她,遂端起砂锅朝她身上泼油,亦在酒店里殴打过她,当时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她出示的相关证据显示,2023年5月,贺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后来被检方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目前被羁押在看守所里。
同年6月,婚后两年的谢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贺某告到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要求离婚,她提出了包括判决双方离婚、女儿随她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损害赔偿等8项诉求。
2024年5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此案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谢女士对记者称,当天她在法庭上见到了丈夫贺某,当时他是被法警押着前来参加庭审的。
丈夫庭上称是否离婚由法院判决,同意女儿由妻子抚养,法院查明他两年内曾数次家暴妻子
5月31日曾参加过庭审的一名知情人士介绍称,庭审时贺某辩称,双方是否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决,同意婚生女儿由妻子抚养,抚养费由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判决。
当天,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是,谢女士和丈夫贺某婚后常发生纠纷,她曾于2021年7月8日、2022年1月13日、9月20日报警,期间,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晋阳派出所曾两次向贺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对此贺某还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对妻子有过激家暴行为。
没想到7个月后,他在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一砂锅店内再次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她向附近的青羊公安分局光华派出所报警,该所受理案件并进行了处理。哪知10天后,谢女士在武侯区晋康街一酒店内又惨遭丈夫殴打,致其伤情严重,相继在成都、巴中和北京治疗。
谢女士在饭店遭丈夫施暴
2023年4月29日,成都市武侯警方决定对贺某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并委托鉴定机构对谢女士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同年11月29日,鉴定意见表明谢女士被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中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五处、轻微伤一处。经谢女士委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对她伤残等级作出鉴定意见,她的致残程度为一个七级、两个十级。
伤情鉴定显示:谢女士被殴打后全身多发损伤
法官归纳庭审3大焦点问题,当庭宣判次日她接女儿回老家过儿童节
武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离婚案的争议存在3大焦点问题,即离婚问题,女儿的抚养问题和谢女士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离婚损害赔偿。
法官称,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但家庭暴力极大损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该案中谢女士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丈夫贺某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给她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该院予以强烈谴责,准予两人离婚。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充分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该案中,贺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无直接陪伴女儿的客观条件,且他曾有严重的家暴行为,不宜直接由他抚养女儿,尽管孩子当前随祖父母生活,但陪伴孩子成长的首要责任人是父母,较高质量的亲子陪伴对孩子形成安全感和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故孩子宜由母亲谢女士直接抚养。
法官还称,根据相关规定,为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让谢女士早日从婚姻带来的伤害中解脱出来,并妥善解决女儿的抚养问题,该法院决定对离婚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先行判决,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待事实查清后再行判决。
记者采访获悉,此案当天上午开庭后一直持续到当晚8时左右才结束。
“为保护当事人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文明,保障妇女的生命权和身心健康,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准予谢女士和丈夫贺某离婚。”当晚庭审结束时,法官当庭宣判称,女儿由谢女士直接抚养,被告贺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至女儿18周岁为止的生活费,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教育费凭有效票据,由母亲谢女士负担40%,贺某负担60%。
谢女士告诉记者,这笔抚养费大约是38万元,宣判次日即是6月1日,当天上午她来到贺某家中接过女儿,将她带回老家陪她过儿童节,“当晚宣判后我感到很轻松,现在终于自由了,今后我会好好抚养女儿,让她健康茁壮地成长。”
另悉,贺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一案,因他不认可那份伤残鉴定意见,目前谢女士正在重新鉴定,同时还在做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这些鉴定意见出具后,相关法院将择期审理。
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发视频致谢社会各界,曾被法官404字寄语感动着
谢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称,6月7日晚上,她收到了武侯区法院的那份离婚判决书,随即她发视频说,“如果贺某不上诉的话,那我的离婚和孩子抚养权就算是彻底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将等待关于他的刑案开庭,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谢女士说,判决书附上的法官寄语部分令她非常感动,甚至催人泪下。
记者在她提供的该判决书上看到,法官载明称,“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家本是每个人心中的温馨港湾;“携子之手, 与子偕老”,夫妻本应在温暖中陪伴扶持;“拊我畜我,长我育我”,孩子本应在爱的呵护下幸福成长,但家庭暴力却毁了这份美好。
法官说,该案中,贺某作为丈夫,对妻子施以暴力,是对被施暴者人身权利的侵害,对法律的践踏,也是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破坏。对此,他们态度鲜明,坚决说“不”,任何家庭暴力都将依法付出代价,对于受害者,他们将依法予以保护。
“谢XX,我们对你表示同情、保护的同时,我们也支持你站出来寻求法律的保护,勇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家暴的行为无所遁形。”法官说,“贺XX,这次庭审,对你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一次直抵灵魂的反省,家暴不是你的家务事,我们也希望这次庭审能够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法官最后寄语说,“愿谢女士此后平安顺遂,被温柔相待,法律为盾,守护安宁;愿孩子满眼是星光,被真爱温暖,法治为光,携爱远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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