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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好心”或为“人情”,如皋两人骗取医保分别获刑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2-03-30 08:53:11点击:159

或因“好心”或为“人情”,如皋两人骗取医保分别获刑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接连审结两起涉农村医疗保险的诈骗案,两名被告人皆因隐瞒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最终受到刑事处罚。

被电动车撞谎称自己摔倒,骗保近4万元

2020年7月,黄某的母亲骑电动自行车,在接黄某小孩放学的途中,被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范某撞倒,致膝盖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范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的母亲被送医治疗,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黄某向医院隐瞒了母亲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的事实,填写了一份“外伤人员医保住院申请及审核表”,在“受伤原因”一栏写明“自己走路摔倒,与他人无关”。

住院期间,黄某的母亲共产生医疗费5.6万余元,其中自费部分1.7余元,其他款项均为医保支付。2021年底,如皋市医疗保障局发现黄某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据黄某交代,范某家属曾私下与其打招呼,表示范某不是故意撞人,电动自行车又没有保险,希望黄某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说是自己摔倒的,这样可以通过农保报销部分医疗费。黄某一听心软了,想做个“好事”,就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在事后协商赔偿过程中,黄某仅要求范某赔偿了自费部分的医疗费。但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范某家属否认了黄某的说法,称不清楚黄某为什么要用医保。案发后,黄某主动退出全部款项,自愿认罪认罚。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觉得邻居好心帮忙,于是骗取住院医保

在另一起案件中,秦某在妻子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时,作出了与黄某同样的选择。事发当天,秦某的妻子搭乘邻居彭某的摩托车外出走亲戚,途中,彭某驾车与同村的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秦某的妻子受伤被送医。

医生明确告知秦某,因交通事故住院的病人不能使用医保。秦某想着邻居彭某当天是好心帮忙,而钱某也是同村村民且并不富裕,于是“心生一计”,将妻子转移到如皋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并谎称妻子是自己摔倒,申请了住院医保。

最终,秦某因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3万余元,被如皋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应当依法由责任人承担,任何人不得为了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而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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