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朵探寻真相
天台的出租屋里水表异常,房东上门查看,透过窗户发现屋内有血迹。于是立即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将出租屋搜了个遍,都没有发现尸体。最后在天台的花坛里挖出了一具年轻的男尸,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无法辨认面部特征,死者身份成了一个谜。
法医鉴定,死者死亡时间至少有四五个月。
房子内部已经有四五个月没有人居住,但发现尸体十几天前,案发现场晚上还亮起了灯。而且夜深人静时,天台出租屋里,还有人走动的脚步声,难道是闹鬼?
整个案子一开始就带了一些诡异色彩。警方最终是如何破案的?
让警方感到诧异的是,25岁小伙死了四五个月,但他的家人竟然全然不知。
一、房东报警
2013年2月的一天,四川资阳市的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
是一个女子拨打的报警电话,她说她在自己位于天台的出租屋里发现了大片血迹。她怀疑里面发生了命案。
很快,警车呼啸而来,然后上到了位于天台的出租屋。
房东说:物业人员检查水表,发现天台的出租屋水表异常,怀疑里面水管漏水。让房东进去查看一下。然后她就上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透过窗户,看到厨房的水龙头开着,但无论怎么敲门,里面一直没有人回应。她利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发现卧室有大片干涸的血迹。
警方问:这里的租客签租房合同时,留下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没有?
房东回答:当时来看房时,一共有三个小伙子,说是做烧烤生意的。签租房合同时,是一个叫陈学松的小伙签的,他当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也留了个一个座机号。
警方按照那个号码拨打过去,显示是个空号。
警方问:你知道这套出租屋里,平时住几个人吗?
房东说:不太清楚,他们做烧烤生意,晚上做生意,白天睡觉,我没来查过。
房东还说:这几个月,房租一直在正常交。
警方仔细勘查现场后,发现:
1、血迹集中在卧室,且血迹被擦拭过,凶手作案后应该对现场进行过清理。
2、卧室床头有喷溅状血迹,估计死者是在睡觉时遇害的。
3、从房子的物品来看,这里应该有四五个月没有人居住。但房东说这里房租一直正常交,这就有点让人费解了。
4、出租屋面积不大,警方搜遍了整个出租屋,就是没有发现尸体。
细心的民警走到天台出租屋外,看到门前有一个花坛,有一处土堆比较高,有翻动过的痕迹。
凭直觉,警方感觉这个花坛很可疑。
于是,民警拿着铁锹开始挖掘,才挖了一尺深,就看到一层塑料,透过塑料看到一条人腿。
警方很快将尸体挖掘了出来。具体情况如下:
1)死者年龄估计在22--25岁,个子不高,1米65。
2)死者右脚没有脚后跟,右脚的踝关节处,有两颗钢钉,连接在胫骨上。
这说明他生前脚有残疾,曾做过手术。
3)死者身上有锐器伤,致命伤在颈部和头部。
法医鉴定,男子死亡时间有四五个月了。
民警在厨房外侧的一个水桶里,发现了一把菜刀。结合死者身上的伤口,警方推测,这把菜刀就是作案凶器。
警方走访了案发现场所在的这栋楼,有邻居说,发现尸体的十几天前,看到案发出租屋里亮了灯。
楼下邻居说,听到楼上出租屋有脚步声。
这就奇怪了, 死者明明死了四五个月,且屋内四五个月没有人居住,为何不久前,屋子里的灯还会亮? 死者到底是谁?
房东只有签订租房合同的男子的身份资料,对于其他合住的人的身份,她并不知情。
当务之急,是要确定尸源(死者身份)。
当警方告诉房东,死者的脚有残疾时,房东说,签租房合同的人陈学松,腿走路好像不太利索。
警方据此推测,死者可能就是陈学松。
陈学松签租房合同时留了身份证资料给房东,警方通过查询户籍信息,联系到了陈学松的家人。没想陈的家属说:
陈学松一个多月前,回了老家。
这又让警方感到一头雾水。
如果死者是陈学松,明明死了四五个月,为何一个多月前,还在老家现身?
二、死者身份确定
房东对警方说,每次交租都是陈学松交,他最近一次交租是在2个月前,当时收租后,她还给陈学松开具了收条。
警方很快来到了陈学松的老家,当警方来时,陈学松正在家里。
侦查人员暗中给陈学松拍了几张照,私下发给房东,房东证实,此人就是租住天台出租屋的陈学松。
到此,警方认定,死者不是陈学松,而是另有其人。
民警问陈学松:“你曾在资阳租房,是吗?”
陈学松回答: “ 我从来没有去过资阳,怎么会在资阳租房呢?”
民警让陈学松拿出身份证,陈学松说自己身份证前几天弄丢了,找不到了。
此时的陈学松,还不知侦查人员已经摸透了他的底细,企图蒙混过关。
敬酒不吃吃罚酒,两名侦查员开始搜身,很快在陈学松身上搜出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他的身份证,还有一份房东开具的收条。
侦查员又拿出搜查令,对陈学松的家进行了一番搜查。
结果,找出来一张不是属于陈学松自己与家人的银行卡,还有一张年轻男子的身份证,该男子叫尹城。
警方问: 你能解释下,尹城的身份证怎么在你这里?
陈学松假装淡定,回答:“我朋友担心弄丢了,暂时放在我这里。”
警方问:他本人难道不用身份证吗?
陈学松无言以对,沉默。
侦查员拿着那张银行卡,向银行系统查询,该银行卡的户主就是尹城,银行卡里有20万元。
侦查员问银行工作人员:这张卡最后取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银行那边给出的答复是:5个月前,有一个男子拿着这张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因为输错了密码好几次,没能取出钱。
很明显,如果是自己的银行卡,不可能因为输错密码无法取出钱。这说明,当时的男子不是尹城本人。
拿着尹城银行卡去取款的人,很可能就是杀人凶手,如今尹城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陈学松这里,陈学松的嫌疑非常大。
那么,死者就是尹城吗?
发现尸体时,死者已经死亡了四五个月,根本无法辨认面目。侦查员很快电话联系了尹城的家人,民警在电话中,对尹城的家人说:
“请问,你是尹城的家人吗?”
尹城的父亲用非常生气的语气回答:“他就是死了,也不关我们事!"
民警说:“我们发现一具年轻男子的尸体,右脚没有脚后跟,脚踝有钢钉,已经死亡了将近5个月。我们想请你们确认下他是不是尹城。”
尹父一听,语气马上变了,变得不愿意相信:“他真的死了?没错,我儿子的右脚脚后跟被电锯锯断了,之后做了手术。”
尹父马上问民警:“你们在哪里发现的尸体?”
民警回答:在资阳一个出租屋。”
尹父哭着说: “这小子不听话,瞒着我们去厂里领了20万赔偿金,然后就没有回家。本来那赔偿金是让家属和他一起去领的。他独吞了自己的赔偿金。我们这几个月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为慎重起见,警方还是做了DNA 比对,确认死者正是尹城。
三、作案动机
从尹城家人那里了解到的信息,让警方高度怀疑陈学松。更何况,从陈学松家里搜出了尹城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警方将陈学松带回了派出所,对他进行审问。陈学松很快就招认了。
陈学松对警方说,他和尹城本来是朋友。
有一天,尹城给他打电话,说自己想找他玩,还说自己去厂里拿了赔偿款,不想回家,没地方去。
陈学松就问:你这小子,拿了多少赔偿款啊?
尹城如实回答,20万。
2013年那会,20万在四川的小地方,算得上一笔大钱。
陈学松就说:“我打算去资阳开烧烤店, 你和我一起去吧。”
于是,尹城就和陈学松一起到了资阳,陈学松在资阳租了房,就是天台上那个出租屋,租金很便宜。
陈学松本来想以开烧烤店缺资金为由,让尹城拿一些钱出来,但尹城把自己的钱看得很紧。说自己脚后跟没了,以后找媳妇不容易,这钱不能乱花。他说不能瞎投资。他说自己还是去找个工作上班,比较踏实。等再赚两年钱,他想回老家县城买套房,好好装修下。
无论陈学松如何劝说尹城,尹城就是不愿意将钱拿出来投资。最后,陈学松决定杀人夺财。
有一天,出租屋里只剩下陈学松和尹城两人。
当天深夜,等尹城睡着了,陈学松拿着菜刀走到尹城床前,用手掐着他的脖子,睡得迷迷糊糊的尹城,顿时觉得呼吸困难,他惊醒了,茫然地问:
“你这是干什么?”
陈学松提着菜刀,恶狠狠地说:“交出银行卡!”
尹城乖乖地从枕头下摸出了银行卡,陈学松又问: 密码多少?
尹城说出了一串数字,没想,菜刀还是朝着他的头部和颈部砍了下去。
很快,尹城就失去了呼吸。血流了一地。
当晚,陈学松决定将尹城埋在天台的花坛里,以避免尸体被人发现。
他还将对出租屋的血迹进行了清理,但是由于太过急切,加上恐惧心理,他没能清理彻底。
处理完这一切,他就离开了出租屋。
之后,他拿着尹城的银行卡去取钱,但连续几次他都输错了密码。他没能取出钱。
尹城当时估计没有说出正确的密码。陈学松还曾去银行柜台咨询,问:
“我亲戚腿脚不方便,把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我,让我帮他取钱,他没告诉我银行卡密码,我能取出钱来吗?”
银行工作人员说: 得输入密码,才能取钱。如果忘记了密码,得他本人拿着身份证来办理。
这彻底堵死了陈学松将尹城银行卡的钱取出来。
人都杀了,这20万却一分都取不出来!这杀了一条人命,换来的却是空喜一场!一毛钱都没弄到!
在尹城死了后,陈学红为了拖延时间,他继续向房东交租金。一直交了好几个月。
为了营造天台出租屋正常住人的假象,他还时不时去天台出租屋一趟,将灯打开,把水龙头拧开,制造有人使用水电的痕迹。
尸体被发现前十几天,他也来到出租屋,拧开厨房的水龙头放水,走的时候,他忘记关水龙头了。这导致厨房的水管一直放水。正常人家里的厨房不会24小时一直放水。最终,这引起了水表检查人员的注意。
陈学松还指认了案发现场,以及埋尸地点,以及交代了作案凶器藏的地方。
至此,证据链完整,他就是杀害尹城的凶手。
四、得不偿失的犯罪
死者尹城遇害时,年仅25岁。
本来这笔赔偿金,是需要家属和他一起去领的。结果他私自跑到厂里,领取了赔偿金。之后他也不愿意回家,不想把这笔钱交给父母保管。
拿了赔偿金后,他有家不回,决定去找朋友玩。没想,朋友盯上了他的20万,谋财害命。
尹城遇害前没有说出真实的银行卡密码,尹城死后,这笔赔偿金最终还是归于他的父母。
如果尹城之前把钱交给父母保管,等他结婚、买房需要用钱时,父母肯定会把这笔钱拿出来。
尹城估计直到菜刀落到自己头上和脖子上那一刻,他才后悔,当初不应该自己独吞赔偿金,应该将钱大部分交给父母保管。
面临巨款的诱惑时,朋友之情,显得不堪一击。
陈学松无法控制自己的贪欲,为了20万,他将菜刀砍向朋友的头部和颈部,下手极其狠毒。他的目的就是要之致他于死地,然后将20万占为己有。
没想到,机关算尽,一场空。
他白白付出了好几个月的房租,最后一分钱都没有取出来。
得不偿失。
很明显,陈学松这是故意谋杀罪,面临他的,将是死刑。
这可能是最得不偿失的犯罪了,人都杀了,居然连一块钱都没弄到,还损失了好几个月的房租费。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被贪欲蒙蔽了双眼的人,为了钱财不惜杀害朋友的性命,此时早已将人间的道德准则抛之脑外,变成了禽兽不如的恶魔。他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ND (作者:云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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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源: 央视法制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