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时冲撞醉酒者,引发口角纠纷,再故意激化矛盾挑衅对方,利用醉酒后脾气不易控制的特点,引得对方动手殴打自己。这是成都两男子的“碰瓷”新套路。近日,成都高新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主动“碰瓷”醉酒人员,靠“挨打”来获利的敲诈勒索罪案件。
记者了解到,两人分工明确,一人被动挨打,另外一人在旁边用手机录像。选取容易出现醉酒者的繁华地段,专挑醉酒者下手。挨打后立即报警,装成受害者。这时,被害人由于担忧行政拘留对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往往被迫选择破财消灾,息事宁人,于是支付钱款。
“首先走路假装不小心撞到对方,然后采取谩骂的方式去激怒对方,如果对方道歉要离开的话,他们还不依不饶地辱骂,挑衅对方,说‘你打我,有本事你打我’类似的话。只要他们录到了对方动手,就立刻会报警。他们追求的并不是自己身体受伤的这一个后果,而是视频里面显示对方主动打了他们有这个场景,所以他们两个人在互相配合之下,自己身体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伤。”成都高新法院刑庭法官李黎这样形容他们的做法。
据了解,两人中,一人是1994年出生,在高新区开有健身房,自己还有一辆宝马车,另一人则是2001年出生,目前无业,但两人的家庭条件都不算太差。碰瓷行为,也是通过短视频学习而来,足以见得是起了捞偏门的念头。两人从2023年8月31日开始作案,到2023年10月末,共得手三次;专门选取容易出现醉酒者的繁华地段,进行“碰瓷”,在高新区交子大道“啤酒先生”门口、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酒店附近,武侯区桐梓林南路附近,分别索要到钱款38000元、16000元和20000元,共计74000元。而所得的钱款则被二人瓜分。因为害怕引起怀疑,两人总要隔上一段时间,才干上一次。每次挨打,也还要按照公平的原则,两人轮流上阵,一人挨打一次。
后来,在“碰瓷”过程中,两人遇见挨了打但没有收到钱的情况,于是到派出所去,想要借助法律的力量,拿到自己违法所得的钱,最终自投罗网。
“办案的警官在接到报警之后,他们查询了这两个人的身份信息,就发现有异常的情况,他们有多次的类似的报警的纠纷,觉得异常,然后再通过调取相关的天网监控,掌握了他们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然后就传唤他们进一步的接受调查,这样导致案发的。”成都高新法院刑庭法官李黎表示。
审理时,两人还试图狡辩,称第一次的“碰瓷”不是有意为之,只是“试一下”,是对方主动打了自己,并主动给了钱。因此,这38000元并不是自己违法所得。虽然法庭上言辞凿凿,但是,两人更早时间在公安机关说的话,却让他们露了马脚。
“他们之前在公安机关是有所交代,那么在庭上虽然翻供了,对于这一笔不认可,但是因为之前已经有多次的稳定的一致的供述,是说到了有事先商量同谋的过程。在庭上你翻供,但是没有提出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我们认为是不足以推翻你之前所做的有罪供述的,所以采信了之前在公安机关所做的多次供述的内容。”成都高新法院刑庭法官李黎表示。
最终,成都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该案系共同犯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致相当,不区分主从。法院分别判决两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向被害人退赔损失人民币38000元、20000元、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