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原告以银行转账方式借给被告50万元,被告收到借款后向原告出具借据,借据载明被告借到原告50万元的事实。被告于2022年1月向原告偿还了20万元,于2023年5月偿还了5万元,剩余借款25万元未偿还。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偿还该笔剩余借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2024年12月2日,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在发生借款前并不相识,原告是通过被告的表哥从中介绍,才将款项出借给被告。原告称被告借款时说明借款用于项目投资,并承诺不管项目是获得收益还是亏损,原告的50万元本金不会受损,转款当日被告给原告书写了借据。后来,被告的项目亏损,被告无力偿还原告借款,并称其不是向原告借款,借款时说的是合作做生意,没有说保本的情况,书写借据是因为不懂,才写了借据,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原被告双方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而非投资合作关系。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经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同意归还原告借款25万元,但由于资金紧张,同意分期偿还。2024年12月10日,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将25万元分期偿还于原告。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说法
借据,又称“借条”,通常指在借用别人金钱或财务时所立的字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用以表明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债权债务关系。日常生活中,熟人朋友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或者合伙做生意较为常见,但发生资金往来时双方都需要明确,是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才书写借据,如果是合作经营则签订相关合同。在书写借据或签订相关合同时,要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字,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