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罗先生发文称,发现自己的妻子婚前隐瞒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考虑到结婚导致家庭困难,要求前妻返还部分黄金彩礼,双方就此对簿公堂。
据悉,李女士比罗先生小四岁,两人是相亲认识的,婚前未同居。2023年10月份,罗先生与李女士举行婚礼并同居,给付了女方26.8万元彩礼及黄金钻戒。
结婚后不久,罗先生发现李女士身体有问题,“她一直来月经,来个不停。”随后,便在当地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其为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罗先生说,知道李女士的病情后,他立即带对方治疗,但治疗一段时间后,女方不知因何原因不太愿意配合治疗,也不愿意和自己共同生活。
婚检时并未做相关检查,女方也未提及,因此并不知道女方患有该病。婚后,李女士只是通过喝中药治疗,喝了两个疗程仍没有效果。回忆共同生活时,李女士也提过自己不想要小孩,但他没有在意,现在想来或许是在暗示身体状况。之后,罗先生及家人前去女方家中,想让李女士跟罗先生继续共同生活,但女方父母态度坚决。“那我就说不愿意共同生活,就好聚好散,去领了离婚证。”罗先生说,自己一直未向对方提彩礼返还一事,直至起诉。
罗先生说,开庭时女方坚称不知道自己婚前患有先天性疾病,自己也没有在起诉前质问其为何隐瞒。他表示,结婚加治疗费用大约花费了五十万左右,父母每月工资不过几千元,几乎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其中有部分是父母找亲戚借的钱。这件事也对他和家庭产生了影响,“左邻右舍会议论你,现在经济条件不允许也不打算再婚。”目前他的诉求是返还彩礼跟黄金首饰等,“像结婚时的红包钱等我都没要。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为,原告罗先生与被告李女士于2023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当年10月2日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
为缔结婚姻关系,罗先生向女方支付26.8万元,并给付两条黄金项链、一一根黄金手链、一个黄金手镯、一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对戒、一枚钻戒,其中黄金首饰花费45901元,钻戒花费16150元。陪嫁物品价值1.5万元。同时查明,经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诊断,李女士先天性双子宫双宫颈,单侧肾缺失。2024年6月13日,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登记。
该院认为,罗先生支付的26.8万元应属高额彩礼,两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婚姻长共同生活的目的并没有达成,被告应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钻戒一枚。
二审判决女方返还罗先生钻戒一枚、彩礼款8万元,并返还两条黄金项链、一根黄金手链、一个黄金手镯、一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对戒、一个黄金挂坠,以上购买价格合计45901元,若未返还,按当时购买价格45901元予以支付。罗先生则返还一条黄金项链,购买价格25600元,若未返还,按当时购买价格25600元予以支付。
对此,罗先生表示,二审法院曾多次组织调解,他给出两个调解方案,一是26.8万元彩礼直接返还一半,黄金钻戒互相返还,二是扣除女方婚内开销,将剩余彩礼返还,但均遭到对方拒绝。其间,他注意到许多网友认为他将女方抛弃,对此他觉得自己不该承担骂名。
对于二审判决,他并不满意,认为黄金价格上涨,应按照现在市面上的价格予以支付,后续他打算申请再审。“如果再审,我也无所谓判多少了,就想认定女方为过错方。”
来源:极目新闻


客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