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立体车库压坏车,物业称因为业主玩手机……南京法院判了!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5-10-17 08:53:14点击:54

去年9月,南京某小区立体车库的二层停车板突然下落,导致业主停在一层的车辆受损。停车板为何会突然下落?业主的车损谁来赔偿?最近,该案二审宣判。

该案因一个放置在立体车库中的无盖油漆桶被撞翻而引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许云苏:

“原告的车原来在这个位置,原告的车应该是挪到这里,然后被告的车再降下来,但是由于油漆桶的泼洒,误触了它的行程开关,导致它提前下降,提前下降之后车还没来得及完整地过来,右侧整个车身就被下降的车板刮蹭,产生了损害。”

事故发生后,原告把自行操作机械车位的业主李某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名被告赔偿车损等各项损失33150元。

物业公司认为:它已经张贴了温馨提示,提醒业主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设备运行,因此它已经尽到管理义务。原告的车损应该由当时疏于观察、低头玩手机的被告业主李某承担。

但业主李某认为,事故原因主要因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放在车位附近的油漆桶所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谢新辉:

“李某认为物业公司讲他玩手机也纯属是推测,他觉得主要还是因为车位运行过程中噪声很大,一般的人都不会听到油漆桶被撞翻的声音,而且当时在发生的时候事故已经进展得比较严重了,他当时即使按下急停按钮,可能也不会造成什么更有利的影响。”

在车库监控录像存在盲区、无人举证油漆桶是谁放置的情况下,今年8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综合两名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由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李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许云苏:

“物业公司对于小区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像机械车位这样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和安全方面负有管理的义务,即使贴了这样所谓的通知,通知的内容有没有充分地给业主示明过,有没有对业主实际操作的行为进行过相应的安全和故障处理的培训,显然对于物业公司来讲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对于业主,他在操作机械车位特种设备的过程当中没有尽到一个充分的观察和注意的义务,包括没有及时制停的措施,对于车辆损失的形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陈渝娜 吕世杰

来源: 江苏新闻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20515846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621836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