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有不少业主为了美观或者方便,在装修时擅自更改入户门原有朝向,导致公共通道狭窄,从而影响邻居通行安全。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改动入户门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案。
2024年,陈先生在广州市越秀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屋并装修,装修时为了节省空间,擅自将入户大门的开启方向由向内开启改为向外开启。
袁小姐最终向法院起诉,要求陈先生将大门安装方向恢复为向内开启,以排除对其正常出入通行的妨碍。
法院经现场勘验,确认两户邻居的大门在公共通道处呈90度角相邻,陈先生的大门向右外开的时候,会阻挡到袁小姐家门口,袁小姐需要使用一定力气推开陈先生的家门才可出行。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陈先生应将家里的大门恢复向内打开,双方对此都没有异议。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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