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员工在岗期间上厕所受伤,是否算工伤?
法院:人社部门认定工伤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
南方工报讯 职工在工作期间去洗手间途中晕倒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起案例,判定人社部门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
许某系某网络科技公司财务文员。某日打包午饭回到工位准备加班,在去洗手间途中晕倒受伤。某网络科技公司向某区人社局提交了许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某区人社局认定许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某网络科技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许某在工作期间去洗手间,虽与工作内容无关,但是其必要合理的生理需求,系维持工作状态之必需,许某在工作时间去往卫生间途中受伤可视为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某区人社局认定许某所受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
法院表示,劳动者在午休加班间隙于办公场所如厕,虽非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但满足基本生理需求是维持正常工作状态的必要环节,应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合理延伸。许某在此合理时空内突发晕倒受伤,与工作环境紧密关联,符合工伤认定的“工作原因”内核。用人单位若主张伤害系个人疾病等非工伤原因,须承担举证责任,未能证明则需承担不利后果。该案例体现了工伤保险制度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警示用人单位需重视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义务。
(来源:南方工报 通讯员:珠法宣)
责编:孙科琳
二审: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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