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八旬老人盗13个井盖卖400元 法院这样判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6-01-08 09:59:21点击:109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八旬老汉在人流密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盗窃13个隐形窨井盖,销赃后非法获利400余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案件,山西河津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其犯罪时年龄、认罪认罚及退缴违法所得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判决书披露,2024年8月至9月,80岁的闫某某多次驾驶三轮摩托车盗窃隐形窨井盖并售卖,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现场勘查,被盗窃的13个窨井盖均位于人流密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经鉴定,丢失的窨井盖共价值4615元。法院审理认为,闫某某盗窃位于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生产生活、人员密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闫某某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可以减轻处罚。闫某某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闫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20515846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621836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