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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内地男子在香港被判囚8个月!因驾考时拿600元贿赂考官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6-02-06 16:49:04点击:27

涉案司机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被判入狱8个月,贿款被充公。 (点新闻资料图)

【点新闻报道】47岁内地货车司机日前来港考商用车辆驾驶考试时,疑因犯严重错误而不合格,其后涉嫌用600元人民币贿赂考官,被考官拒绝并即时汇报事件,涉案司机被廉署拘捕起诉。被告今日(5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被判入狱8个月,贿款被充公。

被告展四周,报称司机,被控于2026年2月3日,无合法许可权或合理辩解而向公职人员,即政府运输署一级考牌主任刘国光,提供600元人民币现金馈赠,作为刘在驾驶测验给他及格的诱因或报酬。

法官判刑时表示,廉洁守法乃香港极为重要的价值,本港公职人员不能接受茶钱或好处,任何人亦不能行贿。被告因为考试时犯严重错误而不合格,其后企图贿赂考官换取合格成绩,案情严重,但念及被告首次提堂便即时认罪,节省法庭时间,认罪扣减后判囚8个月。

辩方求情指出,被告任职货车司机,月入约8000元人民币,其妻子为护理员,有20多岁子女仍然在学,兼须供养母亲及岳母,因工作所需而报考车牌,因一时冲动犯案,事后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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