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手,高薪全有!”“无需经验,日赚300!”这样的话术,戳中不少人想轻松赚钱的心思,尤其让求职心切的大学生格外心动。但看似低门槛的机会背后,却可能藏着电信诈骗的圈套。
2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便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件。一对母子为电诈团伙“拉人头”,开展“吸粉引流”工作,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刑。
案情显示,2022年11月,被告人张某被“威海”“范总”等人招揽,为后者从事的电信诈骗进行“吸粉引流”。电诈团伙为张某提供电话号码和话术,张某只需冒充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引导有求职需求的人添加指定QQ号,就能按成功添加的人数提成获利。
见这份“工作”收益稳定,张某更是拉上母亲曾某一同参与。两人面向不同人群工作,经查,张某拨通超800通电话,获利8824元;曾某拨通约200通电话,获利7144元。在此期间,有两位被害人因接听电话被引入诈骗圈套,分别被骗走2.8万元和2万元。
天河法院审理认定,张某、曾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实施“吸粉引流”行为,涉及诈骗金额已达“数额巨大”范畴,构成诈骗罪。
同时,法院考虑两人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向被害人退赔等因素,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曾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天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郑昕解读该案时指出,当前电信诈骗产业链的分工日趋细化,“吸粉引流”已成为链条中关键一环。在金钱的诱惑下,部分人抱着“不直接诈骗就没事”的侥幸心理,为电诈团伙提供引流服务,殊不知已成为电诈犯罪的帮凶。
郑昕表示,当前电诈团伙“吸粉引流”的形式已不局限于电话。比如,发布炒股相关短视频或直播,夸大宣传“选股器”等工具引人下载;以“高薪话务员”“直播博主”的名义,推广引流链接或社交账号等。这些行为的本质都是为诈骗分子输送“目标客户”。
郑昕提醒:“求职者尤其是大学生群体,面对‘低门槛、高报酬’的兼职,要时刻绷紧神经。凡要求‘按话术引导加好友’‘推广不明链接或账号’的工作,务必果断拒绝。网络从业者包括直播博主、短视频创作者等,推广引流前必须核实合作方身份及业务合法性,避免被诈骗团伙当作‘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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