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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差评被起诉?这样“吐槽”真不行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6-03-06 10:11:18点击:4

来源 | 中国法院网

作者 | 周静


  “各位网友,这家宠物医院恶意收费、服务有问题!”

  “大家不要相信她,她想白嫖就算了还恶意投诉!”

  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为这场线上“交锋”画上了句号。

  宠物就医起纠纷 网络互伤引诉讼

  张某因家中爱犬不适,前往某宠物医院就诊,支付240元检查费用后,对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产生质疑。离开医院后,张某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指责该医院“恶意收费”“态度不好”“服务与医疗有误”等负面言论。相关言论传播后,对宠物医院的商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面对负面评价,宠物医院也在各平台进行回击,称张某“白嫖”“恶意投诉”。双方在网络上公开争执、矛盾激化。

  事态升级后,某宠物医院将张某诉至仙桃法院,要求张某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厘清是非明法理 互谅互让化干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爱国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立足实质化解矛盾、修复双方关系,积极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中,陈爱国耐心听取双方陈述,细致厘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原来医院在检查前已就相关项目及收费向张某进行说明,但张某因担忧宠物健康、对收费存在误解,情绪激动下发表了一系列针对宠物医院的负面言论;而宠物医院面对网络负面评价时,未能冷静处理,采取过激言辞回击,进一步加剧了矛盾。

  “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评价,但评价应当基于客观事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攻击他人,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经营者面对消费者质疑,也应理性沟通、妥善回应,而非以过激言论激化矛盾。”

  找准矛盾症结后,陈爱国结合案情,从法律角度为双方细致辨析是非、阐明责任。几轮调解过后,双方均冷静反思,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

  删除言论表歉意 握手言和促双赢

  最终,在法官悉心释法说理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1.双方均撤回在网络平台发布的针对彼此的争议性言论;2.共同在各网络平台发布“双方此前因沟通不畅产生误会,现已通过友好协商解除误会,特此向对方表示歉意,感谢各方的关注与理解”的联合声明。

  双方握手言和后,宠物医院负责人表示,将虚心接受消费者监督,进一步加强沟通解释,提升服务水平。张某也坦言,当时爱狗心切、行事冲动,感谢法院为双方提供了冷静沟通、互谅互让的机会,今后一定三思后行。

  至此,这场持续数月的网络名誉权纠纷,在法院的温情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有边界。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评价便利的同时,应当基于客观事实理性发声,不得随意发布不实信息、使用侮辱性语言,否则可能承担名誉侵权责任。经营者在面对消费者合理质疑与批评时,也应保持理性、耐心沟通,积极改进服务,而非采取过激方式回击。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遇到消费纠纷,双方应优先通过沟通、协商、投诉等合法途径解决,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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