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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暴力也是家暴!女子长期遭丈夫恐吓威胁,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6-03-10 09:36:44点击:6

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若遭到另一方的威胁恐吓怎么办?张女士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起诉离婚。

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优:近期你丈夫还有没有威胁你的情况?

张女士:没有了,他现在没有了。

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优:如果你以后确实有这种危险的话,首先选择报警,然后警察会给你保存证据,你自己也要保存好,之后也可以向法院反映。

张女士和李某是夫妻关系,在共同生活期间,李某经常以微信、电话等形式对张女士进行威胁、恐吓等,还曾扬言要到张女士的公司散布张女士的隐私,张女士因此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时候,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种暴力不仅仅是身体暴力,还有精神暴力,比如经常谩骂、恐吓、骚扰导致产生恐惧,这些情形都是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优表示。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李某禁止对张女士实施家暴、骚扰、跟踪,禁止李某在张女士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张女士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等。目前,张女士已通过诉讼向李某提出离婚。

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王优表示:“我们会将裁定送达辖区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这些单位会同时监督执行,如果同时发生了违反保护令的情况,我们还是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保留证据,并向签发保护令的法院反映,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郭姣姣

来源: 长沙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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