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证如山,是履行,还是‘入刑’?”深夜11时许,浙江某高速服务区内,一场执行调解就此拉开序幕。

童某因经营所需,长期向秦某赊购原料,累计拖欠货款12万元及利息。案件判决生效后,童某不仅拒不履行,还刻意“失联”,其名下无房产、车辆、存款,企图规避执行。近日,利辛县法院接线索反馈童某现身浙江某市,执行干警迅速响应开展跨省执行。
6月5日下午4时许,执行干警在浙江某市成功拘传尚在睡觉的童某。准备将其带离现场时,童某试图将手机藏匿至其父亲车内,被执行干警当场识破。返程高速途中,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引导,但童某仍心存侥幸谎称手机损坏无法解锁。执行干警依法出示搜查令,明确告知其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司法威慑,童某这才解锁手机。经查,童某长期借用父亲微信账户流转数十万元经营资金,个人车辆、日常开销均挂靠在其父亲名下。
“你名下虽无财产,但明显具有履行能力,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大额资金流转,刻意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干警当场对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进行了拍照、录像固定,并向童某指出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深夜11时许,在执行干警耐心劝导下,童某心理防线彻底瓦解,表示认识到错误,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积极联系家人筹措钱款。为不耽误行程,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将临时调解现场设在前方最近的高速服务区。最终,在服务区内,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童某当场履行9万元,剩余欠款于月底还清。
来源 | 安徽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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