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邻居翻新旧宅,宅基地变形谁担责?

作者:苏砝律所 发布时间:2022-08-22 22:01:49点击:254

邻居翻新旧宅,宅基地变形谁担责?

今天,普法君分享的典型案例

涉及邻里关系纠纷

↓↓↓



村民王某的房屋与李某的旧宅相邻。2014年,李某对其旧宅拆旧建新,施工过程中导致相邻王某房屋出现宅基地变形及墙体裂缝。


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无果,王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的房屋受损与李某的施工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根据相关鉴定报告,可以认定王某房屋受损是李某建房施工所致。李某辩称房屋损坏与其无关,是因为年久失修自然损害,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故判决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处理好邻里关系,需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欲惠己时先泽人,不仅于己有利,对于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亦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权利人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应当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时,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295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20515846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5-8621836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