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是群众晚年生活的“保命钱”“暖心钱”,事关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近日,随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跨省双重户籍漏洞,违规重复申领养老保险金的案件,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唐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唐某某与妻子王某某原本是陕西省紫阳县居民,2002年,夫妻二人搬迁至湖北省随县澴潭镇某村生活,以租地务农为生。2006年,唐某某在未注销陕西原有户籍的情况下,在随县澴潭镇办理虚假户口,同时窜改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与出生年龄,埋下重复骗保的隐患。
2012年,唐某某再次故技重施,窜改其妻子王某某姓名、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为其违规办理随县户籍及社保手续,重复骗取养老金。
到案后,唐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想法:“我想着两边都有户口,年纪改一改,就能两边都领养老金,都是国家的补贴,没人会仔细查,能多拿一点是一点。”
按照户籍登记年龄,唐某某夫妻二人的陕西户籍分别于2011年、2012年满60周岁,达到养老保险金申领条件,随即开始领取陕西当地养老金。而二人窜改信息后的随县户籍,分别在2012年、2013年满足领保年龄,又开始在湖北领取养老金。
多年间,夫妻二人两地领保却无人察觉。其中,陕西社保卡由二人自行保管、养老金自主支配,湖北的两张社保卡则全部由唐某某保管,两份养老金均由其支配、花销,十余年间安稳套取双份补贴。
2021年6月,随县公安局澴潭派出所在户籍核查中,发现唐某某夫妻存在跨省双重户籍的违规问题,依法注销了二人的随县户籍。户籍异常问题曝光后,两地人社部门于2025年6月同步停发二人养老金。

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停保之日,唐某某在湖北重复领取养老金14787.5元,王某某在湖北重复领取养老金15468元,二人累计非法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30255.5元,数额较大,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2026年3月26日,随县公安局依法对唐某某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到案后,唐某某如实供述全部违法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案发后,其家属主动代为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社保资金损失。
“社保养老金是保障群众晚年生活的民生专项资金,不属于个人可以投机牟利的‘福利漏洞’。该案当事人明知自身存在双重户籍,刻意窜改身份信息、长期隐瞒重复参保领保事实,长期骗取民生保障资金,严重损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与公正性。”办案检察官表示。
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户籍信息、隐瞒双重参保、重复领保的事实,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6年5月28日,随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办结后,二人符合申领条件的养老金将根据当地户籍地相关政策恢复正常发放。
检察官提醒
户籍信息、参保信息均具有法定严肃性,刻意窜改身份信息、利用双重户籍跨区域重复领取养老金,属于骗取国家社保资金的违法行为,数额达标即构成刑事犯罪。广大群众务必严守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诚信参保、合规领保。
文字:周雨欣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高庆一
审核:王 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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